Q/YPNJ 0004 S-2021 谷物酿造料酒
本标准规定了谷物酿造料酒的产品分类、要求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黄酒(饮用水、大米、小麦)为基酒,选择性添加食用盐、焦糖色、天然植物香辛料(菖蒲、洋葱、大葱、小葱、韭葱、蒜、高良姜、豆蔻、香豆蔻、草果、砂仁、莳萝、土茴香、圆叶当归、细叶芹、芹菜、辣根、龙蒿、杨桃、黑芥籽、刺山柑、辣椒、葛缕子、桂皮、肉桂、阴香、大清桂、芫荽、藏红花、桔茗、姜黄、香茅、枫茅、小豆蔻、阿魏、小茴香、甘草、八角、刺柏、山奈、木姜子、月桂、芒果、薄荷、椒样薄荷、留兰香、调料九里香、肉豆蔻、甜罗勒、甘牛至、牛至、罂粟、欧芹、多香果、荜拨、黑胡椒、白胡椒、石榴、迷迭香、胡麻、芝麻、白欧芹、丁香、罗晃子、蒙百里香、百里香、香椿、香旱芹、葫芦巴、香荚兰、花椒、姜)提取物中的一种或多种,经调配、包装而成的供烹饪用的谷物酿造料酒(以下简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