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简称CAC)是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于1962年共同创建的协调各成员国食品法规、技术标准的唯一政府间国际机构。CAC制定的标准致力于保护各国消费者的健康安全,维护国际间公平的食品贸易,为各国食品标准的制订提供重要的科学参考依据。截止2007年,CAC有176个成员国,下设10个综合委员会、14个商品委员会和特设工作组。
与其他国际会议不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会议是根据《国际食品法典程序手册》,严格按步骤讨论、审议会议议题。每个会议的议题都要经过起草、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和审议的过程,直至提交CAC大会在第8步或第5/8步通过后,才能被采纳成国际标准,推荐给各成员国和组织。每个国际法典标准从CAC批准提案到采纳,至少要经过5年。
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Codex Committee on Food Additives, CCFA)是10个综合委员会中最早成立的,具体负责:规定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功能分类、规格和纯度、食品添加剂分析方法,以及提出的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优先评价名单等相关内容。截止2006年第29届CAC会议,CAC标准、准则和规范为4783项,其中有关食品添加剂的相关规定1119项,占CAC标准的23.4%。
2006年我国成为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的主持国,卫生部任命陈君石院士担任CCFA主席,成立了CCFA秘书处,开创了由发展中国家主持国际食品法典综合委员会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