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对已发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了清理,因《餐饮业直接入口生冷食品加工操作规范》(
DBS42/ 001-2012)。《水产品中一甲基砷、二甲基砷、砷酸根及亚砷酸根的测定》(
DBS42/ 003-2014)两项标准已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现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8日
(政务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