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浙江省固废利用处置与土壤修复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浙江省固废利用处置与土壤修复行业协会组织编制的《工业副产硫磺》(T/ ZJGFTR 005 -2022)、《液体二氧化碳》(T/ ZJGFTR 006-2022)团体标准已完成标准制订的相关程序,现批准发布。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现予公告。
浙江省固废利用处置与土壤修复行业协会
2022年6月1日
关于批准发布《工业副产硫磺》、《液体二氧化碳》团标的公告.pdf
工业副产硫磺最终稿.pdf
液体CO2最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