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2019〕1 号)的文件要求,按照《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由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牵头制定,广东博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养生堂天然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玫琳凯(中国)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起草的《
洁面类化妆品眼刺激性试验体外测试方法 重建人角膜上皮模型体外刺激试验》团体标准,经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准发布,自 2021 年 11 月 24 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本次发布的项团体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