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规定,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9〕556号)要求,经对现行河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梳理,将有关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废止情况通告如下:
一、河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发酵型蒸制面制品》(DBS 41/002-201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豆油皮》(DBS 41/003-201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米粉、米线》(DBS 41/008-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山药片(粉)》(DBS 41/009-2016)等四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自2020年12月30日起废止。
二、以上四类产品的食品安全要求按照相应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