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并于2019年12月21日实施。我省的《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DBS51/003-2016)于2019年12月21日起废止。特此公告。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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