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标准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9〕556号)要求,
DBS 44/001-2011《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饮用天然山泉水》
DBS 44/002-2013《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广东黄酒》自2020年6月30日起废止。
特此通告。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