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起草的两项山西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报批稿已完成,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7月5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至省市场监管局标准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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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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