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食品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并经组织自治区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专家审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拟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自治区卫生计生委食品处。
联系人:胡晓琴
联系电话(传真):0991-856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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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