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和《山西省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委组织拟订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连翘叶》(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做好标准制定工作,现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连翘叶》(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公示期至2017年11月30日止。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表》反馈我委。
联系人:李 纲
联系电话兼传真:0351-3580882
电子邮箱:sxswjwspc@163.com
附件: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连翘叶》(征求意见稿)
2.
编制说明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