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及有关规定,经组织申报、专家审议、征求各方意见并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委员会秘书处同意,我委研究确定了一批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标准起草工作,并及时与我委沟通反馈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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