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原则
(一)申报项目内容须紧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充分考虑我区地方食品特色和饮食习惯,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二)申报项目内容应整合现行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地方标准,突出广西地方特色、传统特色和行业优势。
(三)申报项目内容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无交叉、重复或矛盾。
二、申报范围
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范围为目前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需要在广西范围内统一实施的食品安全标准,包括我区特色食品的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地方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与规程等,不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已经涵盖的食品类别和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和广西实际,充分发挥产学研等各方面力量,认真分析制定实施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需求,做好项目调研和申报工作。
(二)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的项目要从立项必要性、可行性、代表性等方面作出充分论证,确保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及有效性。
(三)申报2018年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应提交以下材料:
1.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表。
2.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
上述材料格式可登陆广西卫生信息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gxhfpc.gov.cn/gzdt/zwggs/)。
(四)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8月31日前以纸质文本和电子邮件形式报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标准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罗聪彪
电 话:0771—5326478
地 址:南宁市桃源路80号
邮 箱:gxdfbz@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