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向江苏省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意见和建议,需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依据。联系人:袁超,电话(传真):025-68952671,
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1815室,邮编:210036。
附件:1.
江苏省拟废止的强制性地方标准目录
江苏省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