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组织制订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工厂化豆芽生产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2年8月13日前按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传真:021-61675509 或电子信箱spaqbz@126.cn。
附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工厂化豆芽生产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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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组织制订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工厂化豆芽生产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2年8月13日前按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传真:021-61675509 或电子信箱spaqbz@126.cn。
附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工厂化豆芽生产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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