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企业、组织:
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已完成板蓝根颗粒等2个兽药标准的修订工作。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依据《中国兽药典委员会章程》,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及时提出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反馈至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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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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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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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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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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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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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第18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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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鉴别】(1);增加【鉴别】(2);删除溶化性检查;修订【含量测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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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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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根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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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兽药典》2020年版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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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特征图谱】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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