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地方计量规范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鄂市监办量〔2022〕60号),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等6家单位编制完成了《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校准规范》地方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和实验验证报告(附件1-附件3)。
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请提出书面(包括电子版)意见,并于2023年8月20日前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附件4)通过邮箱返回(需要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件)。
联系人: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贺小敏
联系方式:027-87614789
电子邮箱:39208454@qq.com。
附件:1.《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
2.《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实验验证报告
4.地方计量规范征求意见表
2023年7月18日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附件1,2,3.zip
附件4-地方计量规范征求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