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规范》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7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文本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若无意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对该标准组织联合技术审查。
联系人:姚应涛;电话:021-64710079;
电子邮箱:stica@stica.org.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509号电科大厦1101-1103室;
附件:《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
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规范(征求意见稿)
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