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由广东省化妆品学会牵头,多家企业共同起草的《适用于配合射频、微电流类家用美容仪的护肤品通则》、《化妆品舒缓功效人体评价方法》两项团体标准,已编写完成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现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请各单位将修改意见于2023年4月23日前发送学会邮箱。
注:如本标准涉及相关专利问题,请指出并提供支持性文件及有关数据。
联系人:杨佩珊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国际生物岛螺旋三路三期四栋701,广东省化妆品学会
联系电话:13503059375
邮箱地址:msc@cgdca.org
1.广东省化妆品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收集表-《适用于配合射频、微电流类家用美容仪的护肤品通则》
2.广东省化妆品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适用于配合射频、微电流类家用美容仪的护肤品通则》
3.广东省化妆品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收集表-《化妆品舒缓功效人体评价方法》
4.广东省化妆品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化妆品舒缓功效人体评价方法》
征求意见收集表-适用于配合射频、微电流类家用美容仪的护肤品通则.pdf
适用于配合射频、微电流类家用美容仪的护肤品通则-征求意见稿.pdf
征求意见收集表-化妆品舒缓功效人体评价方法.pdf
化妆品舒缓功效人体评价方法-征求意见稿(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