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婴幼儿配方食品产业委员会等单位起草了“学龄前儿童用调制乳粉”团体标准,根据工作计划,现面向相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1月1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TB@cnhfa.org.cn。
感谢您对协会工作的支持!
附件:1.“学龄前儿童用调制乳粉”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2.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
2022年10月11日
附件2-意见反馈表.doc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通知.pdf
附件1-学龄前儿童用调制乳粉-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