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标准化协会标准管理办法》(东标协〔2019〕12号)的相关规定,东莞标协于2022年10月19日组织专家对《可持续工厂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评审,所申报的《可持续工厂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各起草单位按照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加强基础数据研究,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附件:团体标准及起草单位名单
东莞市标准化协会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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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标准化协会标准管理办法》(东标协〔2019〕12号)的相关规定,东莞标协于2022年10月19日组织专家对《可持续工厂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评审,所申报的《可持续工厂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各起草单位按照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加强基础数据研究,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附件:团体标准及起草单位名单
东莞市标准化协会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