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水利学会组织相关专家对《取水设施标准化建设管理技术规范》等13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论证。经论证,建议该13项标准立项。标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
标准名称 | 提案单位 |
1 | 取水设施标准化建设管理技术规范 |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2 | 区域再生水利用量评估技术规程 |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江西省水利科学院 |
3 | 水利大数据汇聚规范 | 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 |
4 | 视频图像水位检测设备技术标准 | |
5 | 基于遥感与地理信息技术的河口演变分析技术导则 | |
6 | 水域岸线水政监察遥感辅助取证分析技术导则 | |
7 | 小微水体水生态环境治理修复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 | |
8 | 小微水体水生态环境管护技术导则 | |
9 | 小微水体水生态修复与生态系统构建技术导则 | |
10 | 南方水稻灌区生态化建设技术指南 | |
11 | 咸潮监测技术标准 | |
12 | 河口咸潮预报技术规程 | |
13 | 医院节水管理规范 | 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 |
根据《中国水利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自公示公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提出异议。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异议要加盖公章,个人异议要署真实姓名。异议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6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白广路二条16号,中国水利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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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学会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