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浙江名妆化妆品有限公司起草的《气垫粉底液》“浙江制造”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限为2021年07月27日2021年08月26日,请于时限内将《征求意见表》反馈至邮箱:2850367888@qq.com,逾期视为无意见。
征求意见模板
标准征求意见稿-气垫粉底液.pdf
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气垫粉底液.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