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及专家:
2020年9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纷纷落实并要求超市企业开展“放心肉菜超市”自我承诺,但企业在接受政府监管时,经常会遇到监管人员审核要求不一,评判缺乏统一的标准依据等问题,对于在全国各地开展连锁经营的企业非常不利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和风险管控。
本标准按照《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中对食品销售者的自查要求,立足于连锁经营超市经营现状,正文部分详细规定了超市开展自查的主要内容、形式、自查报告及自查不符合项的整改;附录部分则参考了大量的国家、行业、团体标准,按照《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的条款要求逐一规定了检查要点,增加了条款属性、自查结果判定及评价方案,为超市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自查工作提供工具。于4月29日召开的评审会上,专家一致认为本标准既有利于超市企业及其服务门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自查制度,也有利于政府监管人员抽样检查监督工作,是符合当前市场需求的操作类标准。
按照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和要求,经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及评审修改等环节,本标准现公示一个月。如有修改意见及建议,请填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并于2021年8月13日前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协会联系人。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姜星 电话:010-68784933
邮 箱:jiangxing@ccfa.org.cn
附件:
1.《超市食品安全自查指引(报批稿)》
2.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