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充分发挥公共安全团体标准在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面的作用,根据《公共安全科学技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重大危险源风险管理系统建设指南》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项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学会标准与认证分委会。
联系人:张超
电话:18610009082
电子邮箱:T_CAPS@163.com
公共安全科学技术学会
2021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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