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新民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提出,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发布的团体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新民大米》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了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2月27日之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标准化委员会地理标志办公室。
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标准化协会地理标志办公室:
邮箱:3602941313@qq.com
联系人:王老师
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