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由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归口的《辽宁省河流营养物基准制定技术指南》;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归口的《秸秆栽培白灵菇生产技术规程》、《梅花鹿饲养管理技术规程》;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归口的《安宁疗护基本服务规范》等4项辽宁省地方标准报批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0年11月24日前,将意见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处。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邮 编:11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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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4)96315-1-3512
传真:(024)96315-1-3512
附件:《辽宁省河流营养物基准制定技术指南》等4项辽宁省地方标准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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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安宁疗护基本服务规范(报批稿).pdf
秸秆栽培白灵菇生产技术规程(报批稿).pdf
辽宁省河流营养物基准制定技术指南(报批稿).pdf
梅花鹿饲养管理技术规程(报批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