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广西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强制性广西地方标准编写工作已完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化法》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12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化法》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12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黎毅,电话(传真):0771-5303210,电子邮箱:gxjbzhc@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