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有关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专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动建立与国家控制温室气体相配套的标准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化法》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现面向全省征集2020年河北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一、申报范围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征集工作,标准制定要结合我省实际,重点围绕电力、钢铁、建材、煤炭、石化、化工、新能源等领域,以及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重点产品温室排放、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范围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及程序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省级地方标准的提出单位为行业主管部门。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项目,应与京津相关部门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申报。
各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拟制定地方标准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认真科学的评估、论证。在申报前可通过有关网站进行查询,避免与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我省地方标准重复。标准起草单位要认真填报《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书》,任务书可从指定邮箱(hebsdfbz@163.com,密码:67568080)中下载,标准第一起草单位盖章后报提出单位进行初审。
标准提出单位要严格把关,在收到起草单位报送的计划任务书后,应对标准制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急需程度,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业务能力,以及避免与现行有效标准重复等方面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项目任务书上填写审查意见并盖章。初审工作可交相应的专业机构负责。
标准提出单位可统一组织或由起草单位分别在网上报送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方法按《河北省地方标准申报操作说明》进行。操作说明可从指定邮箱(hebsdfbz@163.com,密码:67568080)中下载。
三、申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即可开始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联 系 人:王鹏
联系电话:0311-67565170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8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