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山市泰和食品有限公司牵头提出的《黄圃腊味》团体标准,经我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由本会正式比准立项:
立项编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是否立项 |
中食学[2020]第1号 | 中山市泰和食品有限公司 | 《黄圃腊味》团体标准 | 是 |
鉴于《黄圃腊味》团体标准的提案相当成熟,且已经形成规范性文件,并有在中山市黄圃镇各大腊味生产厂家进行实践验证,符合《中山市食品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之四的规定,可直接向本会提请审查并发布。
中山市食品学会
2020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