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强化辽宁省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化法》和《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公开征集2020年度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如下:
一、制定范围
严格限定在“满足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范围内。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产品检验方法标准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等不在地方标准制定范畴。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项目重点
省委省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鼓励发展的项目;《辽宁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相关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意见、方案、规划中明确的重点项目;以及其他具有先进性、科学性、操作性的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省级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本行业相关领域项目建议的收集、遴选工作。没有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由成员单位及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组织进行项目收集和遴选工作。
(二)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出地方标准项目建议。鼓励科研机构与行业学协会、龙头企业等共同研制起草标准。
(三)项目建议由标准提出和归口管理部门填写《辽宁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1)和《辽宁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汇总表》(附件2)。对于申报项目超过2项的,请提出和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轻重缓急等实际情况自行排序。修订项目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制定项目完成时限不超过18个月。标准提出和归口管理部门为: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四)项目建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各提出和归口管理部门于3月15日前将建议书和汇总表提交到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平台(http://218.60.151.239:8081/Login.aspx)。用户名为各单位全称,忘记初始密码的请咨询管理平台负责人。
省局标准处联系人:郑怀海 024-96315-1-3503
项目初审负责人: 佟宜沅 024-23920779
管理平台负责人:薛志文 024-23897895
附件:1.辽宁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2.辽宁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汇总表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