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2019]1号)的规定和《黔东南州苗侗山珍农产品行业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2019年12月9日,黔东南州苗侗山珍农产品行业协会对《苗侗山珍 建设和管理 通用要求》、《苗侗山珍 食用种植业产品》、《苗侗山珍 食用畜牧产品》、《苗侗山珍 食用淡水产品》和《苗侗山珍 加工食品》5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经技术专家认真研究与审核,上述所申报的5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特此公告。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意见反馈至黔东南州苗侗山珍农产品行业协会秘书处(联系人:杨梦琪,联系电话:18485520711,邮箱:492074319@qq.com。
黔东南州苗侗山珍农产品行业协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