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代号的区别:
强制性标准的代号是GB,含有强制性条文及推荐性条文。推荐性标准的代号是GB/T,“T”是推荐的意思,只有参考意义。
其次,定义的区别:
强制性标准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推荐性标准是指生产、检验、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国家标准,企业在使用中可以参照执行。
再次,意义的区别:
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律层面的意义。推荐性标准没有法律层面的意义,但是推荐性标准一经接受并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中,就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
最后,法律效力不同:
强制性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手段加以实施的标准,具有法律属性。
强制性标准一经颁布,必须贯彻执行。否则对造成恶劣后果和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受到经济制裁或承担法律责任。
推荐性标准这类标准,不具有强制性,任何单位均有权决定是否采用,违反这类标准,不构成经济或法律方面的责任。还需要注意的是推荐性标准一经接受并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中,就成为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
强制性与推荐性标准相同之处,就在于推荐性标准中也存在强制性的因素,这个因素就是:标准的实施日期,这是一个具有明显法属性特征的标志。
标准的实施日期是对新标准自即日起开始生效,被新标准所代替的所有以前的旧标准或旧标准文本自新标准生效之日起,将自行废止的时间规定。这是强制性与推荐性标准所共有的特点与相同点所在。
其次,强制性与推荐性标准相同之处,还在于两者的封面、内容排列格式相同,只是推荐性标准用“/T”的标识符号与强制性标准区别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