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GB 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以及GB/T 8538-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分别于2009年10月1日和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与1995版标准相比,新版国家标准微生物学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都有了较大的变化,新增的粪链球菌、铜绿假单胞菌、产气荚膜梭菌等检验项目采用的膜过滤技术、厌氧培养方法平时较少开展。
为了正确理解领会、贯彻实施现行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
根据“关于公布2011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发﹝2010)08号)文件精神,
福建省疾控中心与福建省预防医学会、福建省瓶装饮用水协会定于2011年7月在福建省厦门市联合举办“矿泉水微生物学检验国家标准培训班”。
一、培训内容
1.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中的微生物学指标和实验室管理要求;
2.GB 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GB/T 8538-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和GB 16330-1996《天然矿泉水厂卫生规范》中微生物学指标的实验操作;
3.矿泉水中非常规微生物学检验技术(霉菌、藻类、包装材料和环境污染监测)实验操作以及结果观察。
二、参加对象
各单位指派从事矿泉水微生物学检验的技术人员参加。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11年7月12~15日,7月11日报到。
四、其他事项
1.本培训班为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项目编号2011-12-06-028 (国)],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6分。
2.参加培训的人员交通费用自理。培训费每人980元(包括食宿费用)。请学员自行携带相关标准文本GB 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GB/T 8538-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 16330-1996《饮用天然矿泉水厂卫生规范》和GB 4789.1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参加培训。上述标准都可以在网络上面下载。
3.请于7月8日前将贵单位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姓名、性别、技术职称、工作单位、移动电话号码,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微生物检验科,以便安排食宿。无回执者恕不接待。
4. 联系人:李闽真,电话:0591-87512832,13489113358,E_mail:747023155@qq.com;林坚,13600898156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举办矿泉水微生物学检验国家标准培训班的通知135号.pdf(900.08 KB, 下载次数: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