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2023年修订版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3第10号))http://law.www.sqrdapp.com/show-225676.htmlhttp://law.www.sqrdapp.com/show-225676.html
第八章 网络食品经营 第六十二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入网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等材料进行审查,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
第六十三条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四)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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