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66 | 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贴]《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征求意见稿)》公...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204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6021

主题

1万

帖子

9万

积分

食坛巨匠

Rank: 12Rank: 12

食坛巨匠勋章终身魅力人物2023年度魅力人物2024年度魅力人物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4-8-30 09: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 倒序浏览 | 阅读模式 | 阅读模式 | 发表于:江苏省
分享:
http://scjgj.jiangsu.gov.cn/art/2024/8/29/art_70209_11336510.html

《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24-08-29 15:23


为深化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规范市场监管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文件精神,草拟形成《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4年9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信函将意见建议发至: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邮编210036,请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至fgcby00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征求意见稿)》”字样。


附件:[color=rgb(51, 51, 51) !important]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9日




评分

参与人数1 粮票+10 收起理由
石竹 + 10 手有余香分享费!

查看全部评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方式|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版权声明|隐私协议|雷竞技电竞

GMT+8, 2025-4-23 01:52, Processed in 0.048929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Discuz!X3

? 2001-2025Comsenz Inc.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