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操作和人员档案管理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
安全是指在生产活动过程中,能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控制在可接受水平之下的状态。没有伤害、没有事故发生、没有损失、没有威胁。
许多有机溶剂如果处理不当会引起火灾甚至爆炸。溶剂和空气的混合物一旦燃烧便迅速蔓延,火力之大可以在瞬间点燃易燃物体,在氧气充足
(
如氧气钢瓶漏气引起
)
的地方着火,火力更猛,可使一些不易燃物质燃烧。当易燃有机溶剂蒸气与空气混合并达到一定的浓度范围时,甚至会发生爆炸。
有毒有机溶剂:
有机溶剂的毒性表现在溶剂与人体接触或被人体吸收时引起局部麻醉刺激或整个机体功能发生障碍。一切有挥发性的有机溶剂,其蒸气长时间、高浓度与人体接触总是有毒的。
比如:伯醇类
(
甲醇除外
)
、醚类、醛类、酮类、部分酯类、苄醇类溶剂易损害神经系统;羧酸甲酯类、甲酸酯类会引起肺中毒;苯及其衍生物、乙二醇类等会发生血液中毒;卤代烃类会导致肝脏及新陈代谢中毒;四氯乙烷及乙二醇类会引起严重肾脏中毒等。
使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尽量不要将皮肤与有机溶剂直接接触,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保持实验场所通风。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有毒有机溶剂溢出,应根据溢出的量,移开所有火源,提醒实验室现场人员,用灭火器喷洒,再用吸收剂清扫、装袋、封口,作为废溶剂处理。
使用易燃有机溶剂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将易燃液体的容器置于较低的试剂架上。保持容器密闭,需要倾倒液体时,方可打开密闭容器的盖子。应在没有火源并且通风良好
(
如通风橱
)
地方使用易燃有机溶剂,但注意用量不要过大。储存易燃溶剂时,应该尽可能减少存储量,以免引起危险。加热易燃液体时,最好使用油浴或水浴,不得用明火加热。使用易燃有机溶剂时应特别注意使用温度和实验条件。
化学气体和空气的混合物燃烧会引起爆炸
(
如
3.25
克丙酮气体燃烧释放的能量相当于
10g
炸药
)
,因此燃烧实验需谨慎操作。使用过程中需警惕以下常见火源
:
明火
(
本生灯、焊枪、油灯、壁炉、点火苗、火柴
)
、火星
(
电源开关、磨擦
)
、热源
(
电热板、灯丝、电热套、烘箱、散热器、可移动加热器、香烟
)
、静电电荷。
二、实验室人员档案应该包含哪些
培训资料
培训材料可以分为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材料和工作中的在岗培训材料。检测人员是实验室的主体,检测人员的能力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雷竞技百科 。不论是应届毕业生还是有工作经历的人员,亦或轮岗及重新上岗的人员,在进入具体的检测岗位前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因此,所有检测人员的技术档案中一定要包括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材料,一般实验室是以培训记录表格的形式记载人员的培训过程。
在实验室人员工作的过程中,为了使自身水平能够满足不断更新的检测方法、检测技术的需要,实验室会组织内部培训,或让检测人员参加外部培训。这些培训都应有相应的记录,并在培训后归入个人的技术档案中。根据
CNAS-CL01 5.5.2
的规定,“应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因此实验室人员技术档案的归档人员需要注意,在归档时确认培训记录是否填写了培训效果的评价,并且有相应的人员签字。
授权和资格确认的文件
实验室人员上岗前应经过资格确认并有相应的授权文件。对实验室人员的资格确认即考核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 1)
评估实验操作
:
对盲样、已知结果的样本、或质控样品进行操作检测。常规操作是否满足标准或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包括检测过程分析及结果报告、仪器维护等。
2)
理论考核
:
对相关知识的理解、解决问题的能力。
3)
评估解决问题的能力
:
对口头提出的相关问题的反应等。
4)
人员监督
:
直接观察人员检测过程,人员对标准执行能力、操做规范性、仪器维护与功能检查情况等。
5)
监测实验结果报告与记录核查:
对应的资格确认文件可能涉及到理论考试笔试答卷、对盲样
/
质控样品
/
留样
/
实验室间比对样品等的检测原始记录
/
检测报告、人员监督记录表、实验室对某一实验操作过程的考评标准、人员完成情况记录等。
三、实验室管理者应对
5
类特定人员进行授权,包括
: 1
)特定类型的抽样的人员;
2
)检测和校准的人员;
3
)签发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的人员;
4
)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
5
)操作特定类型的设备的人员。”
这几类人员必须有相应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的格式实验室可自行拟定,但是针对特定人员的授权必须明确、具体,如授权进行某一项检测工作或操作某一台设备等。授权的日期要真实准确,并有进行授权的责任人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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