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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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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3501 于 2023-9-17 22:07 编辑
某天一早,市场监管局的执法车突然开进了公司,监管人员通知,我司XX产品在某地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并送达了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 这是我始料未及的,所以在接到不合格通知后,内心慌得一批,但还是强装镇定,第一时间通知了老板,并配合监管人员对涉事产品的生产车间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提供当批次产品的原料进货查验、投料、检验及销售记录,均无异常。临结束时,监管蜀黍提醒,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或提出异议。 慌也没用,也改变不了不合格的事实,还是得冷静下来分析。该项目在此产品中不得检出,看报告上检测值比检出限高了一丢丢。回想产品型式检验中也对该项目进行了监控,历次型检都没有检出过,就有点蹊跷。看来还是要充分利用这宝贵的7个工作日做点事情啊。 复盘了一下,从接到通知到提交复检申请,总共花了五个工作日(得亏还有周六周末,加上这两天时间就算是七个自然日了),比较充实。欲知这五个工作日里都干了些什么,客官请看: 一、停产(Day 1) 停产是防止更多可能不合格的产品生产出来。好在这个产品对应的是单一区域客户特定,需求量不大,偶尔生产一次,所以说停就停了,如果是企业支柱产品的话停产还是相当难受的。 二、追溯(Day 1) 这一步其实在监管人员现场调查取证时已经做了一遍了。如果调查时没有做过,那么主动做一次追溯很有必要,理论上可以了解该批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有异常、使用的原辅料是否有带入的可能性等,在没有主动添加的情况下,原料带入的可能性非常大,但摸排一轮发现所有物料都不含该物质。另外通过追溯找到这批产品的下游客户,也为下一步召回工作明确了召回范围。再一点,通过追溯也可以大致判断被抽检产品的真实性,是否有假冒伪劣产品的可能。追溯的过程不再多讲。 完成这一步,初步是想着向申请复检的方向开展了。 三、召回(Day 1) 这一条想都不用想,一定要采取的措施之一(可参考《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从面上看企业启动召回措施很是难堪,这就等于向公众表示自己生产了不合格产品,但这个时候个人认为不要再顾及面子,哪怕是监管部门没明确要求召回,也要主动启动,毕竟抽检不合格,极有可能代表着这一整个批次的产品都不合格,公众食用后可能造成危害,影响更大。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停止生产该产品,第一时间召回产品以减轻潜在危害。退一步讲,即使是真的判定不合格,作为企业来讲采取了这一系列主动减轻危害的措施,也算是尽到了主体责任,为以后争取减轻处罚的机会增加一点希望。 四、取样送检(Day 1) 第二步的追溯只是简单从理论上判断是否有原料带入的可能,取样送检则是更直观的判断是否存在这种情况。产品用到的所有原辅料包括食品添加剂、水、当批次产品的成品留样(留样终于发挥作用了!)全部取样送检,甚至同车间类似的产品也挑了几个批次送检,当时也想到是否有迁移的风险(可能性很小但也要考虑),因此也送检了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材。因为时间紧张,因此提前和检测机构沟通好,全部加急测试,争取用最短的时间拿到结果。 五、另辟蹊径,准备异议(Day 2-4) 送检后等待结果的这几天也不闲着,不断查阅资料,各部门不断讨论分析,同时与第三方沟通交流,同时也为提异议做准备,毕竟前期的排查并没有十足的把握提复检,所以异议这条路也不能放弃。考虑到产品的主要原料会有本底值的情况。一番查阅还真找到了相关论证,虽然测出的本底值与监督抽检结果有点差异,而且文献中研究的是原粮而不是我们用的原料,姑且认为算是个有利证据吧。至于检验方法、标准适用等因素,前期和熟悉的检测机构有沟通过,一般来说没什么好异议的。虽然异议胜算更小,但还是尝试准备了一手,且看后面的检测结果如何了,反正两条路都准备着,哪个胜算大选哪个。 六、申请复检(Day 5) 第五个工作日,所有的检验结果都出来了,都是合格的,关键是同批次的成品留样也是未检出,此时申请复检对我们来说胜算就相对大一些,而且所有原辅料供应商都是用了多年的老合作方,配方也已固定多年,雷竞技百科 上出现波动的机率不是很大。经过内部讨论后,决定正式提出复检。首先联系抽检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明确提出复检申请,而后根据对方的要求准备好各项文字材料,保险起见先将电子版材料发给对方确认了一下,无误后再以EMS挂号信的方式寄出(寄重要文件一定要选EMS,不是给它打广告)。之所以选择第5工作日联系当地监管部门申请复检并寄出申请材料,而不是卡在最后一个工作日办理,并不是心急,也不是胸有成竹,而是考虑到谁也不敢确定最后一天人家就待在电话旁等着你,所以选择提前尽早通知。万一最后一天人家全体不在家,那到时候可就麻烦了。 两天后对方收到了信件,随即向我们传达了同意受理的通知书,至此复检程序正式启动。再往后就是当地选取复检机构、复检机构联系公司交复检费等例行程序,按部就班开展就行,注意收到交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就得完成支付,超时可就失去复检机会了。 过了大概不到两周的时间,便收到官方通知:经复检,所检项目符合XXX要求。 总结: 这一通操作下来折腾不小,尤其是开始阶段停了一段产开展自查以及召回阶段,损失肯定是有,好在复检合格,算是止损了吧,也给了下游客户一个完美交待。另外想说一点的是,虽然复检和异议成功率都非常渺茫,但在自查确实没有查出问题的前提下,个人认为非常有必要提出申请。至于复检和异议哪种胜算大,视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另外提示一下,收到不合格通知单后,一定要仔细阅读反面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一整页纸全是重点。 这个事件回想起来,运气成分还是比较大的。头一次处理这种事,也不知道处理是否得当,欢迎指正,有更好的分析思路也可以交流一下。 PS:复检和异议,只能二选一,条文没龟腚,是有何道理?反正我是没找到明确规定,监管领导解释了它俩相互矛盾的逻辑关系,也没想明白,可能是自己钻牛角尖了吧。有没有大咖详解一下为什么不能同时申请,在此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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