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编制、报告审核、报告批准、报告签章、报告发放
一、报告编制
(
1
)报告编制人将流转记录、送样
/
抽样检验检测合同书、原始记录、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结果等资料收集完整,核对无误。确定报告编制内容、结论表述方式,按照报告编制规定编制报告,并对报告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和准确性进行第一级审核,确保报告的正确、规范、完整。
(
2
)报告编制按
CNAS-CL01
或者
RB/T 214
进行。
(
3
)编制完成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提交报告审核人。
二、报告审核
(
1
)审核人对经编制的报告进行第二级审核,并履行签字手续。(
2
)
重点关注报告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审核人应对不符合工作内容要求检测部门有关人员进行修正,直至符合要求。经修正的报告应重新审核。
三、报告批准
(
1
)经审核签字的报告,提交授权签字人进行第三级审核并签发。(
2
)
授权签字人应对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内容,要求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修正,直至符合要求。经修正的报告应重新审批。
四、报告签章
(
1
)在资质认定范围内使用资质认定标志章,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或、印刷)在报告封面上部适当位置。
(
2
)检验检测专用章
/
公章应加盖在报告封面的机构名称位置或检验检测结论位置,骑缝位置也应加盖。
五、报告发放
(
1
)报告发放按送样
/
抽样检验检测合同书中约定方式进行,仅发放给委托方或委托方授权的相关人员。
(
2
)报告的发放形式:
a
)自行领取:持约定凭证领取,并由领取人登记相关信息
b
)邮寄:应详细记载相关信息,保留传送凭证,保证能够溯源
c
)电子传输:应保持报告的完整性,传送渠道安全可靠、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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