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处理过的废液是不是绝对不能排放到下水道
1
、问题
实验室处理过的废液是不是绝对不能排放到下水道?
对于这个问题回答是某些处理过的废液是可以排放到下水道的。
在
SN/T 3592—2013
《实验室化学药品和样品废弃物处理的标准指南》的条款
6.2
给出的处理方式为:水道排放
(disposal to the sewer system)
2
、实验室废弃物预处理和回收方法。
2
、
1
回收再利用
(recovery,re-use)
实验中产生的大量有机废液可以采用蒸馏法进行回收,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可重复使用;
一些贵重
金属可以采用沉淀法、结晶法、吸附法、离子交换法等方法进行回收;实验中的冷却水可以冷却后重新
使用。
2
、
2
稀释法
(dilution)
实验室废弃物如某些重金属、可溶于水的易燃有机溶剂等,可以做适当稀释后直接排入下水道。具体指标需要符合要求(
GB 8978
)
2
、
3
中和法
(neutralization)
强酸类和强碱类实验室废弃物可小心的中和到适当
pH
后直接排放,若中和后的废液中含有其他
有害物质需要做进一步处理。
2
、
4
、氧化法
(oxidation)
硫化物、氰化物、醛类、硫醇和酚类等化合物可以被氧化为低毒和低臭化合物。
2
、
5
、还原法
(reduction)
氧化物、过氧化物、许多有机药品和重金属溶液可以被还原成低毒物质。含六价铬的废液可以被酸
性亚硫酸盐、硫酸亚铁等还原剂还原为三价铬,废液中的汞、铅和银还原后,可以沉淀过滤出来。有机铅
也可以通过类似的方法去除。将处理后的浓缩液收集后装入容器,送到指定地点处理。
3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方法
3
、
1
垃圾箱
(containerization)
对于适合公共卫生垃圾场处理,且不会对处理人产生危害的惰性固体垃圾,可直接丢入垃圾箱,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3
、
2
下水道排放
(disposal to the sewer system)
经上述预处理方法处理后安全无害的实验室废弃物,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排放要求,可直接通过
下水道排放。
3
、
3
焚烧、溶剂回收
(incineration,solvent recovery)
对不含固体、腐蚀性或可能起化学反应物质的废有机溶剂应分类,收集,也可混入燃料后在锅炉房
或发电站进行燃烧处理。
3
、
4
实验室包装
(lab pack)
将少量的液体或固体实验室废弃物按照毒药、氧化剂、易燃物、腐蚀性的酸和腐蚀性的碱进行分类,
然后用双层的密封罐收集,送往指定的安全场所或特定的垃圾场处理。
3
、
5
固化
(solidification)
在带有内衬且上端开口的金属罐中,对经过适当预处理后的液体实验室废弃物添加相容的固化剂
(
如蛭石、硅藻土或泥土等
)
。采用固化处理的容器要仔细密封,并做适当标识。
3
、
6
废物交换
(waste exchange)
某一实验室不需要的药剂或废液对于其他实验室并非完全无用,在有效的信息交换及确定分类原
则下,可交换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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