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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宁道福 于 2022-4-22 19:21 编辑
由于现阶段是人工喷码有漏喷码现象,在生产过程中有可能有些漏喷码是没有发现的流入到市场中,共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流入的是经销商手中,被经销商发现漏喷,这个是情况算是好点的,可以与经销商沟通协商
第二种是经销商也没有发现流入到消费者手中,这样的情况也分两种 一、消费者接受企业赔偿,一赔三一赔十 二、消费者不接受赔偿要去消费者协会或者相关部门举报 第三种是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到了漏喷,查了食品安全法没有查到这类的相关法律法规 想求助各位大佬有知道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比较妥善的处理方式吗
割一下---------------------------@feng4321感谢指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未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成分或者配料表,或者未清晰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消费者主张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法律、行政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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