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票
565
在线时间
466 小时
金币
9
最后登录
2023-12-13
注册时间
2018-11-19
帖子
137
精华
0
积分
621
阅读权限
50
UID
1361187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高级会员
|
最近公司准备拓展药品方面,看药典的过程中,看到, 药品的方法验证及方法确认概念,
中国药典2020版第四部9203 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的适用性确认 药典方法或其他相关标准中规定的方法是经过验证的,在引人检测之前,实验室应证实能够正确地运用这些方法。样品检验时所采用的方法应经适用性确认。当发布机构修订了标准方法,应在所需的程度上重新进行方法适用性确认。实验室对所用商业检测系统如试剂盒应保留确认数据, 这些确认数据可由制造者提供或由第三方机构评估,必要时,实验室应对商业检测系统进行确认。
检验方法的验证 如果检验方法不是标准中规定的方法,使用前应进行替代方法的验证,确认其应用效果优于或等同于标准方法。替代方法的验证按药品微生物检验替代方法验证指导原则(指导原则9201)进行。
之前在做食品领域时,CNAS-CL0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对方法确认和验证的定义为 7.2.1 方法的选择和验证 7.2.1.5 实验室在引入方法前,应验证能够正确地运用该方法,以确保实现所 的方法性能。应保存验证记录。如果发布机构修订了方法,在所需程度上重新进行方法验证。
7.2.2 方法确认 实验室应对非标准方法、实验室制定的超出预范围使用方法、或其他修改的标准方法进行确认。 按认可准则的定义,,简单来说是标准方法为验证,非标方法为确认。 按药典的定义,,药典方法或标准方法为确认,,非标方法为验证。
让人很头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