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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食坛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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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20-1-14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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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北京
国标2760-2014版 2.4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保证食品加工能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与食品本身无关。如助滤、澄清、吸附、脱模、脱色、脱皮、提取溶剂、发酵用营养物质等。 C.1.1 加工助剂应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使用时应具有工艺必要性,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应 尽可能降低使用量。 C.1.2 加工助剂一般应在制成最终成品之前除去,无法完全除去的,应尽可能降低其残留量,其残留量 不应对健康产生危害,不应在最终食品中发挥功能作用。 C.1.3 加工助剂应该符合相应的雷竞技百科 规格要求。 .1.1加工助剂应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使用时应具有工艺必要性,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降低使用量。C.1.2加工助剂一般应在制成最终成品之前除去,无法完全除去的,应尽可能降低其残留量,其残留量不应对健康产生危害,不应在最终食品中发挥功能作用。C.1.3加工助剂应该符合相应的雷竞技百科 规格要求 C.2.1 表C.1以加工助剂名称汉语拼音排序规定了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过氧化氢确实在这个C.1不限量的名单里面。 不过呢 2015年10月食药总局与卫计委联合发文:鸡爪生产不能使用过氧化氢作为加工助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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