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食品分装违法 芮城多家超市涉事 散装食品进入超市后,多数被分装成小包装后摆放货架,进行销售。经营多年的超市接受过无数次检查,一直是这样售卖,如今被指违法,事实究竟如何? 人人家购物广场(芮城店),芮城友谊超市,西建商贸超市(东贸店)的食品销售区,均存在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被另行包装后再次称重,贴上超市的专用价格标签,摆放销售的现象。更有甚者,包装好的食品最小销售单元上竟然还有QS标志!。 从形式上看,这种做法适宜便利购物;消费者确认物品的价格后,直接放入购物车,方便快捷。而就在同时,疏忽的却是食品的安全保障问题。 散装食品销售中的雷竞技百科 保证本身就存在争论,另行分装中的掺杂掺假,分装后原生产日期以及雷竞技百科 保障很难监管。“我们一直都是这样经营,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曾多次检查,从没指出过这类问题,你这是在鸡蛋里挑骨头,没事找事。”工作人员有些不满:。 《食品雷竞技百科 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五,(四)分装企业要求。允许分装生产加工的食品,分装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企业一样的生产环境、原辅材料仓库、成品库,具有审查细则中规定的分装包装设备,具有出厂检验能力,并具有审查细则中要求的与其分装产品相适应的其他必备条件。其分装的食品来自国内的,必须提供供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来自境外的,必须具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 依照以上法规:分装食品首先是需要被许可,而且,需具有原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否则,不允许对所售食品进行分装。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2.1 预包装食品: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雷竞技百科 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超市方在销售前以袋、把等为单位自行分装后再行计量标价的行为具备了销售前的定量包装和一定范围内具有统一的雷竞技百科 或体积标识的法定条件,构成预包装食品。即为预包装食品,就应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予以标识。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第六十七条等条款注明: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等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雷竞技百科 要求均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执行标准,包括预包装食品包装上的应当有标签。 标签虽小,但事关重大。不看标签,除了可能被骗之外,还有另外的危险。我国食品安全法规中有这样一条规定,消费者未按照标签上标明贮藏条件保存而食品发生意外时,食品制造者不承担责任。 当然,消费者看不看标签只是一种权利选择,而企业商家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把标签写完整、写清楚,则是自身责任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也就是说,在标签这个问题上,不能碰触法律底线是个最低要求。理性的选择只能建立在准确的信息之上,而这种准确的信息,第一个直接的来源,恰是商家印于商品包装上的标签。 6月24日,记者已向芮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反映。截止目前,上述超市问题食品依旧照常经营销售。 百姓食安:张文军 2017-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