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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我国与主要贸易国家(地区)食品标签差异(三):配料成分标注要求
热度3 白云爱上糖 2013-8-9 16:58
发布时间:2012-11-07 作者:韦家永来源:温州检验检疫局 1 、一般要求(配料顺序、成分含量、分类名称及代码的使用、水的标注问题) 对于食品配料成分的标注要求,各国比较一致的做法是:如没有特别强调某种配料的含量水平或功效时,可以以投料量的降序标出各配料名称,无需标明具体含量;有效的加工用水(即成为日后产品的可食用部分)需要标出。   对于复合配料的标注要求,欧盟和澳新则提出了具体的豁免标注条件,与中国一致,即复合配料在成品中所占份额少于 25% 时,可不必将原始配料标出,但其中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标出具体名称;低于 100g/kg 时免标(添加剂除外)。   关于分类名称及代码的使用,由于一些国家还没有在标准法规中作出这样的规定,因此没有采用这种标注方式,不过随着各国不断与 CAC 标准接轨,这种简便、规范的配料标注方式也将会得到推广采用。 中国 配料标注的递减顺序,加入量不超过 2% 的可例外,可食用包装物也需标注。可采用“植物油”等五种类别归属名称;加工用水需标注,但在加工中已挥发的水或其他挥发性配料不需标注。复合配料要加以说明,当某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其加入量低于 25% 时,可不标示原始配料,但添加剂例外。如在食品标签或说明书上特别强调某种成分时,应标示其添加量,其余不需标注成分含量。 日本 配料顺序无规定、不需标注各种配料的实际含量、无分类名称的使用规定、不需标注加工用水 美国 配料表按制造时所加入的有效成分降序排列;无使用分类名称的规定;加工用水需标出; 欧盟 配料表应包括食品的全部配料,按雷竞技百科 降序排列;当复合配料在成品中所占份额少于 2% 时,可不列出复合配料成分表;可采用规定的种类名称标注;如果加工用水仅用于浓缩或脱水配料的复原或仅作为液体媒介并不被消耗时,则不用列入配料表;当食品的标示特别强调某种配料的存在或低含量,而该配料对于食品具有的某种特性必不可少时,应标示该配料所占的最小或最大百分比含量; 韩国 首先应注明《食品准则与标准》中规定的主要成分,然后按雷竞技百科 降序列出其他四种或更多的成分;除个别情况外无需标注成分含量;无分类名称的使用规定;加工用水不需要标出。 俄罗斯 需标注所有配料名称,且按投料量降序标出,可以使用规定的分类名称,加工用水也需要标出。 澳新 某一配料成分低于 250g/kg 的情况下,可不必将原始配料标出,但其中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标出具体名称;低于 100g/kg 时免标(添加剂除外);复合配料应以降序排列;无须标出各种配料的含量、可使用分类名称,加工中加入的水必须标出。     2 、食品添加剂的标注要求 食品添加剂作为一种特殊的配料,尽管其在食品生产中用量较低,但由于其与食品安全以及消费者喜好密切相关,各国均提出强制标出的原则。所不同的是,目前尚有一些国家(美国、韩国等)还没有采用 CAC 食品添加剂的分类名称和代码。 中国 甜味剂、防腐剂和着色剂应标示具体名称,其他可按标准标示具体名称或类别名称,复合着色剂应在类别名称后加注具体名称。 日本 必须标注所有使用的添加剂,可使用添加剂分类名称,不得使用代码 美国 必须标注所有使用的添加剂,不得使用添加剂分类名称和代码 欧盟 无特别规定 韩国 必须标注所有使用的添加剂,除个别情况外,不得使用添加剂分类名称和代码 俄罗斯 必须标注所有使用的添加剂,可使用添加剂分类名称和代码 澳新 必须标注所有使用的添加剂,可使用添加剂分类名称和代码      3.3 豁免条件 食品配料作为消费者了解产品特性的主要信息渠道,各国基本上要求是一致的,即除单一配料外均要求标注,尽管澳新允许豁免标注的产品较多,但也有许多前置条件,应予注意。 中国 当容器的最大表面积小于 10cm2 时(除香料和食品添加剂)可豁免标注配料表 日本 无规定 美国 无规定 欧盟 单一配料产品 韩国 无规定 俄罗斯 单一配料食品 澳新 散装食品、小包装食品、无标签玻璃瓶装软饮料、单一配料食品、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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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冷冻竹筷标签易除
热度2 IQ911 2013-7-20 22:03
买新鲜竹筷时,上面的标签很难撕下,用手抠会抠的脏脏的,如果先把它放在冷冻库内,冰过后再撕,会很轻松的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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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吹风机轻松去标签
热度3 IQ911 2013-7-20 21:58
价钱卷标很难撕掉,用手抠会抠的黑黑脏脏的反而更难看,如果用吹风机吹热一下再撕,会很轻松的撕下来,不留一点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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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进口食品标签备案条件和资料要求有哪些?
夏夏1008 2013-7-17 10:57
进口食品标签备案条件和资料要求: 一、备案条件   (一)已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核发的《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或《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   (二)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的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   符合以上(一)、(二)条其中之一即可申请备案。   进出口预包装食品、化妆品标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标签标注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管理办法。中文标签持有人可自愿在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二、备案申请所需要的材料   (一)填写标签备案申请书及清单(见附件2)  (二)标签备案申请人在申请标签备案时携带下列材料之一:   1.国家质检总局核发的《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或《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   2.经检验检疫机构核发的:   (1)《卫生证书》或《检验检疫证明》和附表   (2)标签样张   (3)标签样张翻译件。   其中(1)和(2)应由检验检疫机构加盖骑缝章。 联系人 : 何辉 网 址 : www.qqwhcyw.com 移动电话: 15301131735 E-mail : 474342357@qq.com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 11 号 5 号楼 邮编: 100027
个人分类: QS | 4 次阅读 | 0个评论
分享 食品标签问题
h350139771 2013-5-10 10:18
产品名称:有“无糖”,合格吗? 总糖结果符合含量声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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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标签热收缩包装机
canhn2007 2013-3-2 15:18
标签热收缩包装机
本系列标签热收缩包装机主要是针对瓶状,罐状,桶状杯状产品的标签收缩,可以收缩瓶口﹑瓶身﹑瓶底以及整体.适用于食品、药品、化妆品、农药等行业的玻璃瓶、塑料瓶、纸杯等容器的标签收缩。 ◆收缩温度智能控制 ◆输送速度由电子调速器无级调整 ◆独特的输送装置,确保输送平稳 ◆360度旋转受热,确保收缩均匀 技术参数 电源电压 220V /50-60HZ 输送速度 0-10m/min 功率 8KW 输送载荷 15KG 炉道尺寸(L x W x H)mm 1200x200x350 适用收缩膜 POF,PVC,PP 最大包装尺寸(mm) ¢120 x 300H 机器重量 145KG 输送电机 DC50W/220V 外型尺寸(mm) 2400x450x1150 QQ:426488481 电话: 13383812777 、 0371-66349666 传真: 0371-67071066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货站街 34 号 邮编: 450004 网址: http://www.canhn.com http://www.canhnjx.com http://www.canh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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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营养标签计算工具存档
热度1 juzilesley 2012-12-16 10:25
97-2003版 http://good.gd/2354202.htm 2010版 http://good.gd/2354205.htm
825 次阅读 | 1个评论
分享 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
热度1 lianni870621 2012-12-11 16:19
品名 规格 净含量 生产日期 成分或 配料明细 生产者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保质期 产品标准代号或执行标准号 贮存条件 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食品添加剂字样不能漏掉) 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标志 QS 产地(除天津,上海,北京,重庆写直辖市、区名,其余的写明省、市,只写一级地址不规范) 简体字 以上信息内容字符高度不小于 1.8mm 另外,净含量字样的字符高度有特殊具体要求: (1) 净含量 50g Q200g 字符高度不小于 3mm ; (2) 净含量 200g Q1kg 字符高度不小于 4mm ; (3) 净含量 Q1kg 字符高度不小于 6mm ; 以上为 2009 年 6 月 1 日起 施行的《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标签强制标识的内容。 第六十六条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 口。 第六十七条 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 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贮存条件,保质期,配料,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及地址,联系方式。进口添加剂应写明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 复合添加剂中各单一品种的通用名称,辅料的名称和含量,按含量由大到小排列。 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个人分类: 专业知识 | 1275 次阅读 | 0个评论
分享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热度2 zuzu5566 2012-12-8 11:20
第一条 为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身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标示营养标签时,应当符合本规范的管理规定。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国家鼓励食品企业对其生产的产品标示营养标签。 卫生部根据本规范的实施情况和消费者健康需要,确定强制进行营养标示的食品品种、营养成分及实施时间。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的营养标签是指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成分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第五条 营养成分表是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和含量的表格,表格中可以标示的营养成分包括能量、营养素、水分和膳食纤维等。 第六条 食品企业在标签上标示食品营养成分、营养声称、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时,应首先标示能量和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4种核心营养素及其含量。 除上述成分外,食品营养标签上还可以标示饱和脂肪(酸)、胆固醇、糖、膳食纤维、维生素和矿物质。 食品企业对第一款规定的能量和4种核心营养素的标示应当比其他营养成分的标示更为醒目。 第七条 营养标签中营养成分标示应当以每100克(毫升)和/或每份食品中的含量数值标示,并同时标示所含营养成分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各营养成分的定义、测定方法、标示方法和顺序、数值的允许误差等应当符合《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的规定。 营养素参考值(NRV)的具体数值应符合《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 第八条 营养声称是指对食物营养特性的描述和说明,包括: (一)含量声称:指描述食物中能量或营养含量水平的声称。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无”等; (二)比较声称:指与消费者熟知同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或能量值进行比较后的声称。声称用语包括“增加”和“减少”等。 第九条 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是指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 第十条 营养标签中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被声称的营养成分的功能作用有公认的科学依据,并具有营养素参考值(NRV); (二)产品中被声称的营养成分含量应当符合《食品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准则》的要求和条件; (三)应使用《食品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准则》的相关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标准用语。 第十一条 营养标签的标示应当真实、客观,不得虚假,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任何产品标签标示和宣传等不得对营养声称方式和用语进行删改和添加,也不得明示或暗示治疗疾病的作用。 第十二条 根据科学发展和实际情况需要,卫生部负责调整食品营养标签所涉及的营养成分标示、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内容,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第十三条 食品营养标签格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营养成分标示内容应当以一个“方框表”形式表示,营养成分表的方框可为任何尺寸,方框可以设置为与包装的基线垂直。基本格式按照《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的规定; (二)营养成分标示内容必须标示于包装的醒目位置; (三)包装可用标签主面积小于20平方厘米(cm2)或特大规格包装也可使用横排(水平)标示; (四)营养标签的字体和颜色要求清晰,但营养声称的字体不得大于产品的一般名称和商标; (五)营养成分应当按照《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的规定顺序标示,当标示的营养成分较多时,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标示应当醒目; (六)如有外包装(或大包装),可以只在向消费者交货的外包装(或大包装)上标示营养标签,但内包装物(或容器)上必须标明每份净含量。 第十四条 营养标签应当使用中文。如同时使用外文标示的,其内容应当与中文相对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第十五条 食品营养标签中标示的数值,可以通过食物成分计算或者产品检测获得。计算的记录或者检测报告应当完整和真实,以备核查和溯源。 第十六条 下列预包装食品可以不标示营养标签: (一)食品每日食用量不足10克(g)或10毫升(ml); (二)包装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 (三)包装的总表面积小于100平方厘米(cm2)的食品; (四)现制现售的食品; (五)酒精含量大于等于0.5%的产品;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标准规定可以不标示标签的食品。 第十七条 食品企业应当生产经营符合营养要求的食品,加强食品生产、保存和运输过程等环节的雷竞技百科 控制。 第十八条 食品企业应当对营养标签的真实性负责,配备专业人员负责营养标签的制作和审核。食品出厂前应当对标签标示内容进行核查,合格后方可出厂。 第十九条 由于虚假或者错误的营养标签对消费者产生误导造成健康损害的,食品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 本规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以往有关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规定如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规范由卫生部解释。 附件:1.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 2.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 3.食品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准则 附件1 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 依据《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中所涉及的内容要求,制定本准则。 本准则规定了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定义、折算系数、营养成分分析和标示方法、数值表达、允许误差和推荐的营养标签格式等内容。 一、术语和定义 1.预包装食品(prepackaged foods) 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2.营养成分(nutritional components) 指食品中具有的营养素和有益成分。包括营养素、水分、膳食纤维等。 3. 营养素 (nutrients) 指食品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缺少这些物质,将导致机体发生相应的生化或生理学的不良变化。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维生素五大类。 4. 能量(energy) 指食品中的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等营养素在人体代谢中产生的能量。推荐以千焦(kJ)或焦耳(J)标示,当以千卡(kcal)标示能量值时,应同时标示千焦(kJ)。 食品中产能营养素的能量折算系数如表1所示: 表 1 食物中产能营养素的能量折算系数 成分 kJ / g ( * kcal/g ) 成分 kJ / g ( kcal/g ) 蛋白质 17(4) 乙醇(酒精) 29 (7) 脂肪 37(9) 有机酸 13(3) 碳水化合物 17(4) 膳食纤维 8 (2) * 1千卡(kcal)的能量相当于4.184千焦(kJ)。 5. 蛋白质 (protein) 蛋白质是含氮的有机化合物,以氨基酸为基本单位组成。 食品中蛋白质含量可通过“总氮量”乘以“氮折算系数”,或食品中各氨基酸含量的总和来确定。在测定出“总氮量”后,食品中蛋白质含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蛋白质(g/100g)=总氮量(g/100g)×氮折算系数 不同食品的氮折算系数如表2所示,对于原料复杂的加工或配方食品,统一使用折算系数6.25。 表2 不同食品氮折算系数* 食物 折算系数 食物 折算系数 小麦 鸡蛋 全小麦粉 5.83 鸡蛋(整) 6.25 麦糠麸皮 6.31 蛋黄 6.12 麦胚芽 5.80 蛋白 6.32 麦胚粉 5.70 肉类和鱼类 6.25 燕麦 5.83 动物明胶 5.55 大麦、黑麦粉 5.83 乳及乳制品 6.38 小米 6.31 酪蛋白 6.40 玉米 6.25 人乳 6.37 大米及米粉 5.95 豆类 坚果、种子类 大豆(黄) 5.71 巴西果 5.46 其它豆类 6.25 花生 5.46 杏仁 5.18 其他如核桃、榛子等 5.30 其它食品 6.25 来源:*《中国食物成分表2002》 6. 脂肪和脂肪酸 (fat and fatty acid) 由于检测方法的不同,脂肪有粗脂肪(crude fat)或总脂肪(total fat)之分,在营养标签上均可标示为“脂肪”。 粗脂肪(crude fat) 食品中一大类不溶于水而溶于有机溶剂(乙醚或石油醚)的化合物的总称。除了甘油三酯外,还包括磷脂、固醇、色素等。可通过索氏抽提法或罗高氏法等方法测定。 总脂肪(total fat) 食物总脂肪(或总脂肪酸)为各种单个脂肪酸含量的总和。可使用内标法或外标法测定获得。 当使用索氏提取法测定粗脂肪含量时,可使用以下公式和脂肪酸折算系数来计算食品中总脂肪(酸)的含量。不同食品脂肪酸折算系数见表3。 总脂肪(酸)含量(total fatty acids)(g/100g)=该食品中粗脂肪的含量(g/100g)×脂肪酸折算系数 脂肪酸(fatty acid):脂肪酸指有机酸中链状羧酸的总称,与甘油结合成脂肪。可分为饱和脂肪酸和不饱和脂肪酸。 饱和脂肪酸(saturated fatty acid):指碳链上不含双键的脂肪酸。如软脂酸、硬脂酸等。在标签上也可标示为饱和脂肪(saturated fat)。 不饱和脂肪酸(unsaturated fatty acid) 指碳链上含一个或一个以上双键的脂肪酸,仅包括顺式(cis)部分。在标签上也可标示为不饱和脂肪(unsaturated fat)。其中单不饱和脂肪酸指碳链上含有一个双键的脂肪酸的总和;多不饱和脂肪酸指碳链上含有两个和两个以上双键的脂肪酸的总和。 反式脂肪酸(trans fatty acid)指加工中产生的含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非共轭反式双键的不饱和脂肪酸的总和。在标签上也可标示为反式脂肪(trans fat)。不包括天然的反式脂肪酸。 表3 不同食品脂肪酸折算系数* 食物名称 折算系数 食物名称 折算系数 小麦、大麦和黑麦 牛肉(瘦) 0.916 全麦 0.720 牛肉(肥) 0.953 面粉 0.670 羊肉(瘦) 0.916 麦麸 0.820 羊肉(肥) 0.953 燕麦 0.940 猪肉(瘦) 0.910 大米 0.850 猪肉(肥) 0.953 豆类 家禽 0.945 大豆及制品 0.930 脑 0.561 其它豆类 0.775 心 0.789 蔬菜和水果 0.800 肾 0.747 鳄梨 0.956 肝 0.741 坚果 0.956 乳及乳制品 0.945 花生 0.951 蛋类 0.830 莲子 0.930 鱼 油脂类 鱼肉(含油多) 0.900 油脂类(椰子油除外) 0.956 鱼肉 0.700 椰子油 0.942 来源:*《中国食物成分表2002》 7. 碳水化合物(carbohydrate) 食品中的碳水化合物是指糖、寡糖、多糖的总称,是提供能量的重要营养素。 糖(sugar):指所有的单糖、双糖。如葡萄糖、蔗糖等。 寡糖(oligosaccharide):也称低聚糖,指聚合度(degree of polymerization, DP)为3-9的碳水化合物。 多糖(polysaccharide):指聚合度≥10的碳水化合物,包括淀粉和非淀粉多糖。 碳水化合物的计算 食品营养标签中的碳水化合物是指每克产生能量为17kJ/g (4kcal/g)的部分,数值可由减法或加法获得。 减法:食品总雷竞技百科 分别减去蛋白质、脂肪、水分、灰分和膳食纤维的雷竞技百科 ,即是碳水化合物的量。 加法:淀粉和糖的总和即为碳水化合物。 总碳水化合物指碳水化合物和膳食纤维的总和。 8. 膳食纤维(dietary fiber) 膳食纤维是指植物中天然存在的、提取的或合成的碳水化合物的聚合物,其聚合度DP ≥ 3、不能被人体小肠消化吸收、对人体有健康意义的物质。包括纤维素、半纤维素、果胶、菊粉及其他一些膳食纤维单体成分等。 9. 营养素参考值(nutrient reference values, NRV)指“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的简称,是专用于食品标签的、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多少的参考标准,是消费者选择食品时的一种营养参照尺度。营养素参考值主要依据我国居民膳食营养素推荐摄入量(RNI)和适宜摄入量(AI)而制定。 二、营养成分的标示 营养成分表中营养成分的标示,是对食品中营养成分含量做出的确切描述。营养成分的含量标示使用每100克(g)、100毫升(ml)食品或每份食用量作为单位,营养成分的含量用具体数值表示,同时标示该营养成分含量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一)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标示 核心营养素指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食品企业对食品进行营养成分标示和/或营养声称、营养成分功能声称的标示时,应首先标示能量及4种核心营养素的含量。 1. 能量: 能量以千焦(kJ)或焦耳(J)标示。当以千卡(kcal)标示能量值时,应同时标示千焦(kJ)。 例如: 能量 … kJ, 或者 能量 …kcal ( xx kJ ) 2. 蛋白质: 蛋白质以“克(g)”的形式标示。 3. 脂肪: 以“克(g)”的形式标示,若同时标示饱和脂肪酸和其它脂肪酸含量时,可标示为 : 脂肪 …克(g) -- 饱和脂肪(酸) …克(g) -- 不饱和脂肪(酸) …克(g)(自愿) -- 反式脂肪(酸) …克(g)(自愿) 4. 碳水化合物: 以“克(g)”的形式标示。若同时标示糖的含量时,可标示为: 碳水化合物 …克(g) --糖 …克(g) 5. 钠:以“毫克(mg)”的形式标示。 (二)宜标示的营养成分 饱和脂肪(酸)、胆固醇、糖、膳食纤维、钙和维生素A与人体健康关系重要,是推荐标示的重要营养成分。饱和脂肪(酸)、糖的标示如前所述,胆固醇、膳食纤维、钙和维生素A的标示方法如下: 1. 胆固醇:以毫克(mg)标示, 例如 :胆固醇 …毫克(mg)。 2. 膳食纤维: 膳食纤维包括纤维素、半纤维素、果胶、菊粉及其他一些膳食纤维单体成分。膳食纤维可根据其成分选择检测方法和标示方式。 1)以国标GB5009.88或GB/T 9822测定数据,标示为: 不溶性膳食纤维 …克(g); 2)以AOAC 985.29、AOAC 991.43 方法测定数据,标示为: 膳食纤维…克(g);也可标示为: 膳食纤维、可溶性膳食纤维、不可溶性膳食纤维, 例如: 膳食纤维 …克(g) 或 膳食纤维 …克(g) --可溶性膳食纤维 …克(g)(自愿) --不溶性膳食纤维 …克(g)(自愿) 3)以AOAC其他方法测定的膳食纤维单体成分的数据,可标示出膳食纤维和单体成分如 “膳食纤维(以xxx计)…克或g ”, 例如: 膳食纤维(以菊粉计) …克(g) 3. 钙:以“毫克(mg)”的形式标示。 4.维生素A: 维生素A和胡萝卜素均以“微克视黄醇当量(μg RE)” 标示。 食品中总的维生素A(μg RE)= 维生素A(μg RE)+ β-胡萝卜素(mg)/6 胡萝卜素转换为维生素A的公式为:维生素A(μg RE)= β-胡萝卜素(mg)/6 (三)其它营养成分 1. 维生素E: 维生素E是指α-生育酚、β-生育酚、γ-生育酚、三烯生育酚和δ-生育酚的分析测定数值的总和。 维生素E用“总α-生育酚当量”表示,即 mg α-TE,用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维生素E (mg α-TE)=α-生育酚(mg)+0.5×β-生育酚(mg)+0.1×γ-生育酚(mg)+0.3×三烯生育酚(mg) + 0.01δ-生育酚(mg) 2. 叶酸: 食品中天然存在和人工合成的叶酸吸收利用程度不同,所以叶酸的表达有两种形式:“微克( μg)”或者 “微克膳食叶酸当量(Dietary Folate Equivalent, μg DFE)。 1 μg 叶酸当量(μg DEF)=0.6μg强化剂叶酸。 计算强化食品中叶酸的含量如下公式: 食品叶酸当量(μg DEF)=食品中天然的叶酸(mg)+ 1.7×强化的叶酸(mg) 3. 烟酸(烟酰胺):以“毫克(mg)”的形式标示。 4. 其他维生素和矿物质以“毫克(mg)”或“微克(μg)”的形式标示。 (四)营养成分标示的顺序 为统一标示格式和方便消费者,营养成分表的成分应按照以下顺序排列。当缺少项目时, 依序上移。 能量 蛋白质 脂肪 --饱和脂肪(酸) --不饱和脂肪(酸) --反式脂肪(酸) 胆固醇 碳水化合物 --糖 膳食纤维 --可溶性膳食纤维 --不溶性膳食纤维 钠 钙 维生素A 其他维生素包括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维生素B1(硫胺素)、维生素B2(核黄素)、维生素B6、维生素B12、维生素C(抗坏血酸)、烟酸(烟酰胺)、叶酸、泛酸、生物素和胆碱; 其他矿物质包括磷、钾、镁、铁、锌、碘、硒、铜、氟、铬、锰和钼。 三、 营养成分数值的表达 食品营养成分数值的表达应科学、规范并简单明了。以下规定了营养成分数值的修约、修约间隔和零数值定义。 (一) 修约和修约间隔 营养成分数值的修约规则根据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修约间隔是制定修约保留位数的一种方式。为统一标示格式和方便消费者,每种营养成分数值的修约间隔见下表4。 表4 营养成分表达和修约间隔 能量或营养成分 单位 修约间隔 能量和营养成分 单位 修约间隔 能量 kJ 1 泛酸 mg 0.01 蛋白质 g 0.1 生物素 m g 0.1 脂肪 g 0.1 胆碱 mg 0.1 饱和脂肪酸 g 0.1 钙 mg 1 胆固醇 mg 1 磷 mg 1 碳水化合物(糖) g 0.1 钾 mg 1 膳食纤维 g 0.1 钠 mg 1 维生素 A m gRE 1 镁 mg 1 维生素 D m g 0.1 铁 mg 0.1 维生素 E mg a -TE 0.01 锌 mg 0.01 维生素 K m g 0.1 碘 m g 0.1 维生素 B1 mg 0.01 硒 m g 0.1 维生素 B2 mg 0.01 铜 mg 0.01 维生素 B6 mg 0.01 氟 mg 0.01 维生素 B12 m g 0.1 铬 m g 0.1 维生素 C mg 0.1 锰 mg 0.01 烟酸 mg 0.01 钼 m g 0.1 叶酸 m gDFE 1 (二) “零”数值的表达 当某食品营养成分含量低微,或其摄入量对人体营养健康的影响微不足道时,允许标示“0”的数值。可标示的“0”的界限值如下表: 表5 标示“0”的界限值 ** 用份表示的时候,同时要符合每100g“0”的界限值要求。 四、标示值的允许误差 在产品保质期内,判断标签上营养成分含量标示值允许的误差范围应遵循如下原则: 表6 标示值允许误差范围的判断原则 食品营养成分 标示值允许误差范围 食品的蛋白质、多不饱和及单不饱和脂肪(酸)、碳水化合物、淀粉,总的、可溶性或不溶性膳食纤维及其单体,维生素(不包括维生素 D ,维生素 A ) ,矿物质(不包括钠) ≥ 80% 标示值 食品中的能量以及脂肪、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胆固醇,钠,糖 ≤ 120% 标示值 强化食品中的营养素 (除维生素 D 和 维生素 A 之外) ≥ 标示值 食品中的维生素 D 和维生素 A 80%-180% 标示值 五、营养标签的推荐格式 推荐的营养标签的基本格式有4种,可任选其一。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含量单位可以用文字或括号内的字母标示。 (一) 基本格式 格式1a 营养成分表 格式1b 营养成分表 #注:能量和核心营养成分应为粗体或其他方法使其显著。若再标示除核心和重要营养成分外的其它营养素,应列在推荐的营养成分之下,并用横线隔开。 (二)附有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的格式 格式2 营养成分表 营养声称如:低脂肪XX 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如:每日膳食中脂肪提供的能量占总能量的比例不宜超过30% # 注: 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应当标在营养成分表下端;营养声称可以标在营养成分表下端、上端或其他任意位置。 (三)附有外文的格式 格式3 营养成分表 Nutrition Information (四)横排格式 格式4 营养成分表 六、营养成分的分析 食品营养标签用数据可通过计算或检测方法获得。 计算法是根据食品原料的配比,或其他确实的资料如公认的食物营养成分数据、相似的同类食品等的成分数据计算出产品的营养成分含量,所得结果应可信。 直接分析时所用的检验方法、样品采集的基本选择原则按照GB/T5009.1规定执行。检验方法应首先选择国家标准方法的最新版本,如有并列方法时,可根据适用范围选择适宜的方法。当无国标方法时,推荐优先使用美国公职分析化学家协会(AOAC)的方法,经过验证的、引自权威文献报道或行业公认的权威方法也可以使用。表7中列出了核心营养素以及宜标示的重要营养成分的常用分析方法,其它方法可在相关标准和文献中查找。 表7 营养标签中核心和重要营养成分的测定方法 营养成分 标准号 标准名称 蛋白质 GB/T 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 5413.1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 蛋白质的测定 GB/T 5511 粮食、油料检验 粗蛋白质测定法 GB/T 14489.2 油料粗蛋白质的测定法 GB/T 14771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 GB/T 15673 食用菌粗蛋白质含量测定方法 GB/T 12091 淀粉及其衍生物氮含量测定方法 GB/T 9695.11 肉与肉制品 氮含量测定 脂肪 GB/T 5009.6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T 5512 粮食、油料检验 粗脂肪测定法 GB/T 9695.1 肉与肉制品 游离脂肪含量的测定 GB/T 9695.7 肉与肉制品 总脂肪含量测定 GB/T 12088 淀粉总脂肪测定方法 GB/T 14772 食品中粗脂肪的测定方法 GB/T 15674 食用菌粗脂肪含量测定方法 脂肪酸 GB/T 9695.2 肉与肉制品 脂肪酸测定 GB/T 17376 动植物油脂 脂肪酸甲酯制备 GB/T 17377 动植物油脂 脂肪酸甲酯的气相色谱分析 胆固醇 GB/T 5009.128 食品中胆固醇的测定 GB/T 9695.24 肉与肉制品 胆固醇含量测定 糖 GB/T 5009.7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 GB/T 5009.8 食品中蔗糖的测定 GB/T 5513 粮食、油料检验 还原糖和非还原糖测定法 GB/T 16285 食品中葡萄糖的测定方法 酶 - 比色法和酶 - 电极法 GB/T 16286 食品中蔗糖的测定方法 酶 - 比色法 GB/T 18932.22 蜂蜜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含量的测定方法 液相色谱示差折光检测法 淀粉 GB/T 5009.9 食品中淀粉的测定 GB/T 5514 粮食、油料检验 淀粉测定法 GB/T 9695.14 肉制品 淀粉含量测定 GB/T 16287 食品中淀粉的测定方法 酶 - 比色法 GB/T 20378 原淀粉 淀粉含量的测定 旋光法 膳食纤维 GB/T 5009.88 食物中不溶性膳食纤维的测定 GB/T 9822 谷物不溶性膳食纤维测定法 AOAC 985.29 食物中总膳食纤维 酶 - 重量法 AOAC 991.43 食物中总的、可溶性和不溶性膳食纤维 酶 - 重量法 MES-TRIS 缓冲液 AOAC 992.16 总膳食纤维 酶重量法 AOAC 993.21 淀粉含量 ≤ 2% 的食物及其制品中总膳食纤维 非酶重量法 AOAC 994.13 总膳食纤维(测定值等于中性糖、糖醛酸残基和 Klason 木质素) 气相色谱 — 比色 — 重量法 AOAC 997.08 食物制品中的果聚糖 离子交换色谱法 AOAC 999.03 测定食物中总的果聚糖 AOAC 2000.11 食物中聚葡萄糖 离子交换色谱法 AOAC 2001.02 测定特定食品中的反式低聚半乳糖 离子交换色谱法 AOAC 2001.03 测定特定食品中的总膳食纤维 包含抗性麦芽糊精 酶重量法和液相色谱法 AOAC 2002.02 淀粉与植物性基质中的抗性淀粉 酶消化法 Englyst 方法 膳食纤维(非淀粉多糖)的常规测定比色法 钠 GB/T 5009.91 食品中钾、钠的测定 GB/T 11904 水质 钾和钠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方法 GB/T 15402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钠、钾含量的测定 GB/T 18932.11 蜂蜜中钾、磷、铁、钙、锌、铝、钠、镁、硼、锰、铜、钡、钛、钒、镍、钴、铬含量的测定方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 (ICP-AES) 法 GB/T 18932.12 蜂蜜中钾、钠、钙、镁、锌、铁、铜、锰、铬、铅、镉含量的测定方法 原子吸收光谱法 钙 GB/T 5009.92 食品中钙的测定 GB/T 7476 水质 钙的测定 EDTA 滴定法 GB/T 7477 水质 钙和镁总量的测定 EDTA 滴定法 GB/T 9695.13 肉与肉制品 钙含量测定 GB/T 11905 水质 钙和镁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4609 谷物中铜、铁、锰、锌、钙、镁的测定法 原子吸收法 GB/T 14610 谷物及谷物制品中钙的测定 GB/T 18932.11 蜂蜜中钾、磷、铁、钙、锌、铝、钠、镁、硼、锰、铜、钡、钛、钒、镍、钴、铬含量的测定方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 (ICP-AES) 法 GB/T 18932.12 蜂蜜中钾、钠、钙、镁、锌、铁、铜、锰、铬、铅、镉含量的测定方法 原子吸收光谱法 维生素 A GB/T 5009.82 食品中维生素 A 和维生素 E 的测定 GB/T 9695.26 肉与肉制品 维生素 A 含量测定 GB/T 5009.83 食品中胡萝卜素的测定 附件2 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 本附件规定了预包装食品用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及其使用方法。 一、定义 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Nutrient Reference Values,NRV,以下简称“营养素参考值”)是食品营养标签上比较食品营养素含量多少的参考标准,是消费者选择食品时的一种营养参照尺度。营养素参考值依据我国居民膳食营养素推荐摄入量(RNI)和适宜摄入量(AI)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 NRV仅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但4岁以下的儿童食品和专用于孕妇的食品除外。 三、使用方式 1. 用于比较和描述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的多少,如占营养素参考值的百分数(NRV%); 2. 指定其修约间隔为1,如1%,5%,16%等; 3. 使用营养声称和零数值的标示时,用做标准参考数值。 四、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NRV) 以下数值经中国营养学会第六届六次常务理事会通过并发布。 表1 营养素参考值 (NRV) #. 能量相当于2000kcal; 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供能分别占总能量的13%、27%与60%。 ## 膳食纤维暂为营养成分 五、标示和计算 在营养标签上,以营养素含量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标示,指定其修约间隔为1。 计算公式为: X/NRV×100% = Y % 式中 : X = 食品中某营养素的含量 NRV = 该营养素的营养素参考值 Y % = 计算结果 举例:经测定或计算得知100克饼干中含有: 能量 1823 kJ 蛋白质 9.0 g 脂肪 12.7 g 碳水化合物 70.6 g 钠 204 mg 维生素A 72 mg RE 维生素B1 0.09 mg 参照上表1中上述营养素的NRV数值,根据公式计算结果,并按修约间隔取整数。饼干的营养成分表表示为: 营养成分表 附件3 食品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准则 依据《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中所涉及的内容要求,制定本准则。 本准则规定了食品营养标签使用的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条件以及标准化用语。 一、定义 (一)营养声称是指食品营养标签上对食物营养特性的确切描述和说明,包括: 1. 含量声称:指描述食物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称。声称用语包括 “含有”、“高”、“低”或“无”等(如牛奶是钙的来源、低脂奶、高膳食纤维饼干等); 2. 比较声称:指与消费者熟知同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或能量值进行比较后的声称。声称用语包括“增加”和“减少”等。所声称的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差异必须 ≥ 25%(如普通奶粉可作为脱脂奶粉的基准食品;普通酱油可作为强化铁酱油的基准食品等)。 (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指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 二、基本使用原则 (一)本准则规定的营养和功能声称适用于所有预包装食品,但不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和医学用途食品可参照此原则。 (二)营养声称所涉及的物质仅指表1所列项目中的能量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中所涉及的营养成分,仅指具有营养素参考数值(NRV)的成分。 (三)营养声称应符合本准则中对声称的含量要求和条件。比较声称应按雷竞技百科 分数或倍数或百分数标示含量差异。 (四)营养声称可以标在营养成分表下端、上端或其他任意醒目位置。但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应标示在营养成分表的下端。 (五)当同时符合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的要求时,也可同时进行两种声称。 三、营养声称的要求和条件 使用含量声称或比较声称,必须满足表1所给出的能量或任一营养成分的含量要求,并符合其限制性条件。 表1 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的要求和条件 注:使用每份食品的含量时也必须符合100g(ml)的含量规定 四、营养成分功能声称使用要求和条件 当能量或营养素含量符合表1有关要求时,根据食品的营养特性,可选用以下一条或多条功能声称的标准用语。以下用语不得删改和添加。 1. 能量: 人体需要能量来维持生命活动。 机体的生长发育和一切活动都需要能量。 适当的能量可以保持良好的健康状况。 2. 蛋白质: 蛋白质是人体的主要构成物质并提供多种氨基酸。 蛋白质是人体生命活动中必需的重要物质,有助于组织的形成和生长。 蛋白质有助于构成或修复人体组织。 蛋白质有助于组织的形成和生长。 蛋白质是组织形成和生长的主要营养素。 3. 脂肪: 脂肪提供高能量。 每日膳食中脂肪提供的能量占总能量的比例不宜超过30%。 脂肪是人体的重要组成成分。 脂肪可辅助脂溶性维生素的吸收。 脂肪提供人体必需脂肪酸。 饱和脂肪: 饱和脂肪可促进食物中胆固醇的吸收。 饱和脂肪摄入量应少于每日总脂肪的1/3,过多摄入有害健康。 过多摄入饱和脂肪可使胆固醇增高,摄入量应少于每日总能量的10%。 4. 胆固醇: 每日膳食中胆固醇摄入量不宜超过300mg。 5. 碳水化合物: 碳水化合物是人类生存的基本物质和能量主要来源。 碳水化合物是人类能量的主要来源。 碳水化合物是血糖生成的主要来源。 膳食中碳水化合物应占能量的60%左右。 6. 钠 钠能调节机体水分,维持酸碱平衡。 中国营养学会建议每日食盐的摄入量不要超过6克。 钠摄入过高有害健康。 7. 钙 钙是人体骨骼和牙齿的主要组成成分,许多生理功能也需要钙的参与。 钙是骨骼和牙齿的主要成分,并维持骨骼密度。 钙有助于骨骼和牙齿的发育。 钙有助于骨骼和牙齿更坚固。 8. 铁 铁是血红细胞形成的因子。 铁是血红细胞形成的必需元素。 铁对血红蛋白的产生是必需的。 9. 锌 锌是儿童生长发育必需的元素。 锌有助于改善食欲。 锌有助于皮肤健康。 10. 镁 镁是能量代谢、组织形成和骨骼发育的重要物质。 11. 碘 碘是甲状腺发挥正常功能的要素。 12. 维生素A 维生素A有助于维持暗视力。 维生素A有助于维持皮肤和粘膜健康。 13. 维生素C 维生素C有助于维持皮肤和粘膜健康。 维生素C有助于维持骨骼、牙龈的健康。 维生素C可以促进铁的吸收。 维生素C有抗氧化作用。 14. 维生素D 维生素D可促进钙的吸收。 维生素D有助于骨骼和牙齿的健康。 维生素D有助于骨骼形成。 15. 维生素E 维生素E有抗氧化作用。 16. 维生素B1 维生素B1是能量代谢中不可缺少的成分。 维生素B1有助于维持神经系统的正常生理功能。 17. 维生素B2 维生素B2有助于维持皮肤和粘膜健康。 维生素B2是能量代谢中不可缺少的成分。 18. 烟酸 烟酸有助于维持皮肤和粘膜健康。 烟酸是能量代谢中不可缺少的成分。 烟酸有助于维持神经系统的健康。 19. 维生素B6 维生素B6有助于蛋白质的代谢和利用。 20. 维生素B12 维生素B12有助于红细胞形成。 21. 叶酸 叶酸有助于胎儿大脑和神经系统的正常发育。 叶酸有助于红细胞形成。 叶酸有助于胎儿正常发育。 22. 泛酸 泛酸是能量代谢和组织形成的要素。 23.膳食纤维 膳食纤维有助于维持正常的肠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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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营养标签检测套餐
xufenhuan 2012-11-29 15:41
检测费 序号 套餐名称 价格 检测项目 套餐一 15 项快速水质检测 980RMB 具体项目见生产用水检测宣传页 套餐二 20 项针对水质检测 1800RMB 具体项目见生产用水检测宣传页 套餐三 32 项综合水质检测 2460RMB 具体项目见生产用水检测宣传页 套餐四 4+1 营养标签检测 880RMB 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 套餐五 7+1 营养标签检测 1880RMB 能量、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碳水化合物、糖、钠 检测周期 检测周期:从委托之日起到完成检测并出具报告之日止。 1 、常规项目检测周期为: 5-7 个工作日。 2 、特殊项目检测周期为: 9 个工作日。 3 、加急检验检测周期为:双方协商并在委托书上注明完成日期。 报告查询、领取和邮寄 1 、电话查询,凭委托协议书单号或抽样单的单号向客服中心或业务人员查询检验过程或结果。 2 、现场查询:客户凭委托协议书单号或抽样单到 CIQ 食检中心查询检验过程或结果、领取检测报告。 3 、报告邮寄:客户可以在委托协议书单号或抽样单上选取邮寄报告方式,并在委托协议书单号或抽样单上注明邮寄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邮寄费由委托方承担。 检测结果异议申诉 1 、客户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到我公司“食品检测中心”提出书面申诉,申请复检。超过十五日将不再受理申诉; 2 、客户申请复检后,如复检结果与首检结果一致,提出申诉的客户需承担复检费用; 3 、客户申请复检后,如复检结果与手检结果不一致,我公司将主动更正检测报告冰箱客户致歉。 业务联系 联系人:许芬欢 手机: 15989383389 电话: 0755-82148652 QQ:1741017256 邮箱: xufenhuan1983@qq.com 传真: 0755-8239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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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四川高县检查食品标签整改违规问题
shuijun 2012-11-13 03:47
转载于:中国雷竞技百科 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龚志伟)近日,四川省高县质监局以相关标准为依据,对辖区内生产和销售的食品的标签标识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食品标签标识上是否按规定标注食品名称、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净含量、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等内容;分装食品是否标注分装者名称及地址,是否注明分装字样;委托加工食品是否按规定标注委托企业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名称;是否按规定注明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等。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34家。经查,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标签存在以下问题:食品标签未标注产地,食品标签的产品介绍中存在滋补或保健作用的内容,执行企业标准的食品,标注的产品执行标准存在超期行为;在产品标识上未如实标注食品添加剂,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针对这些问题,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及时给予指出,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中国雷竞技百科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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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营养标签宣传
lonnie5102 2012-10-9 16:09
新的营养标签标准《 GB 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将在 2013 年 1 月 1 号正式实施,在标准中第 4 条规定了强制标示内容除了能量、核心营养素和营养素参考值外,比《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2008 》多了一条: 食品配料中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时,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 项目名称 检测项目 优惠价格 (RMB ) 1+4 ( 1 ) 总碳水化合物、热量、脂肪、蛋白质、钠、(水分、灰分) 360 1+4 ( 2 ) 碳水化合物、热量、脂肪、蛋白质、钠、(水分、灰分、膳食纤维) 840 1+4+1 ( 1 ) 总碳水化合物、热量、脂肪、蛋白质、纳、 反式脂肪(酸)、 (水分、灰分) 840 1+4+1 ( 2 ) 碳水化合物、热量、脂肪、蛋白质、钠、 反式脂肪(酸)、 (水分、灰分、膳食纤维)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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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澳门食品营养标签的要求
暗香残留1025 2012-9-24 12:10
求解,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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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一场有水准高雷竞技百科 的营养标签培训何时能降临上海?
wanggaihuan 2012-5-30 12:56
在5月28日的《中国食品报》上看到一则心动的消息:营养标签国家标准进入宣贯阶段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培训班在河北举行。是的,我们企业迫切需要深入理解营养标签国家标准,进而才能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期待 上海质监局也能组织一次有水准高品质的营养标签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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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SGS食品安全防护及营养标签免费研讨会
sgsfood 2012-5-3 15:18
卫生部 2010 年 11 月 公告发布的《食品防护计划及其应用指南》( GB/T 27320-2010 )已于 2011 年 5 月 01 日起正式实施。 2001年美国发生"炭疽芽孢攻击"事件。9月4日,佛罗里达州太阳报编辑史蒂文斯等人拆看了1封内装滑腻的白色粉末的奇怪信件,10月4日被确诊为肺炭疽。9月18日,美国多家媒体机构收到内含白色粉末(含炭疽芽孢) 且发信地址不详、内容奇怪的邮件。9月下旬至10月上旬,纽约市、佛罗里达和新泽西州3地发病9例。 2003-2004年美国又爆发"蓖麻毒素"事件。2008年中日因"毒饺子"事件导致严重贸易危机,同年的"三聚氰胺"事件更引起广泛关注。这些事件涉及违法添加、毒物沾染甚至恐怖袭击等,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防护计划"在此背景下产生,2008年,中国国家认监委组织专家起草了《食品防护计划及其应用指南食品生产企业》推荐性国家标准,并在2011年5月1日实施。 今年的工业明胶事件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值此之际,我们愿与您探讨食品防护的可行之策。 卫生部 2011 年第 24 号公告发布了国内首个食品营养标签国标 --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8050-2011 ),该法规将从 2013 年元旦开始强制实施。 卫生部鼓励各企业尽早按此标准进行营养标示 。 营养标签 可以有效规范企业公示食品营养信息的行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促进健康。由于其关系到民众身体素质,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相关法规标准的建立和完善。我国政府颁布上述标准,其宗旨也在于指导和规范营养标签标示,让消费者科学合理饮食,降低心血管等疾病的发病率。《通则》内容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上营养信息的描述和说明作出了详细规定。 为帮助食品从业人员深入了解上述两部法规,提升自身产品的合规性和竞争力,维护企业自身安全和品牌价值, SGS 特推出"食品安全防护及食品营养标签"研讨会(免费) , 将于 2012 年 5 月 25 日在南京召开。 届时,SGS的资深技术专家将为您深入解读上述两标准,并现场答疑解惑,诚邀各位新老客户参与分享! 城市 日期 地点 席位 语言 南京 2012年5月25日 天盛大酒店 (南京市中山南路238号) 40 普通话 在此,SGS诚挚邀请各类食品企业中雷竞技百科 保障、采购、研发等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与会分享和讨论! 主要议题: 国内外食品安全防护计划现状和必要性 《食品防护计划及其应用指南》GB/T 27320-2010解读与实例分析 国内食品营养标签法规及标识、标注的方法和技巧 本次会议不收取任何费用,名额有限,报名从速。 讲师介绍 李健 SGS中国食品部资深审核员,丰富的二方和三方审核经历,熟谙HACCP, GMP,ISO22000,ISO9001各类食品安全和雷竞技百科 管理体系。 徐幸 SGS中国食品部资深技术专家。从事食品行业20余年,曾长期供职于光明乳业及政府所属的食品雷竞技百科 监督检验机构;现为SGS食品部技术支持团队负责人、营养标签项目高级技术经理。对国内外营养和营养标签法规标准有着深入而广泛的研究,实践经验丰富。 报名事宜 请填妥以下报名回执Email或传真给我们,SGS将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电话或Email确认并为您保留座席和资料,请留意查收邮件。如有疑问,请务必来电来邮确认,谢谢! 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5月18日。 2012 食品安全防护及营养标签研讨会 致: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食品部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邮 编 联系人 职位 电话/手机 传 真 参会代表 姓名 职位 电话/手机 E-mail 代表一 代表二 您是通过何种途径了解到本次研讨会信息? □SGS员工推荐 □SGS网站 □SGS电子邮件 □其他:_____________ 您希望在会上了解和解决的问题: 联系方式 SGS中国 食品部 田小姐 021-61072947 Ever.tian@sg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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