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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熟食标准

已有 813 次阅读2012-6-21 09:38|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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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湖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3/ 160.2-2009
    部 分 代 替 DB43/ 160— 2004
    湘味熟食畜禽熟食
    Livestock and fowI cooked food of
    Xiang—style cooked food
    20 09-04- 28 发 布
    2009 -05-28 实 施 发 布
    湖南省雷竞技百科 技术监督局
    DB43/ 160.2-2009


    前言
    ………………………………………………
    …………………………Ⅱ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所引用
    文件
    ………………………………………………
    ……… 1 3 术语、定义与分类
    ………………………………………………
    ……… 2 4 要求
    ………………………………………………
    ……………………… 3 5 试验方法
    ………………………………………………
    ………………… 4 6 标识、包装、运输
    与贮
    存………………………………………………
    4
    DB43/ 160.2-2009


    DB43/160 的本部分第 3 章、第 6
    章、第(4 3~46)条为强制性的,其余
    为推荐性的。 条为强制性的, ~ 条
    为强制性的 其余为推荐性的。 ——
    DB43/160 由若干部分构成,其预期
    结构和代替的标准如下: ——第 1
    部分:总则,部分代替
    DB43/160-2004《湘昧熟食》及
    2066 年第一号修改单和 DB43/352—
    2007; ——第 2 部分:畜禽熟食,部
    分代替 DB43/160-2004《湘味熟
    食》及 2006 年第一号修改单; ——
    第 3 部分:动物性水产熟食,部分代
    替 DB43/160-2004《湘味熟食》及
    2006 年第一号修改单; ——第 4 部
    分:禽蛋熟食.部分代替
    DB43/160-2004《湘味熟食》及
    2006 年第一号修改单; ——第 5 部
    分:豆腐干(皮)熟食,部分代替
    DB43/160-2004《湘味熟食》及
    2006 年第一号修改单; ——第 6 部
    分:挤压豆粉熟食; ——第 7 部
    分:果蔬熟食.部分代替
    DB43/160-2004《湘昧熟食》及
    2006 年第一号修改单; ——第 8 部
    分:挤压面粉熟食,部分代替
    I)B43/352 2007《湘味面粉熟食赫 本
    部分为 DB43/160 的第 2 部分。 本
    部分部分代替 DB43/160-2004《湘
    味熟食》及 2006 年第一号修改单。
    本部分与 DB43/160—2004 相比,主
    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与规范
    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畜禽熟食的
    熏烤类的感官指标,增加了蒸炒类、
    发酵类、油炸类的感官指标和理化指
    标, 删去了灌肠类相应的指标;
    ——删去了水分指标,增加了过氧化
    值(酱卤类除外)和淀粉(指粉肠制品
    和肉丸)指标。修改了食盐 指标。增
    加了硬包装罐头的脚注。 ——将试验
    方法单列为一章; ——删去了检验规
    则; ——修改了标识、包装、运输和
    储存及附录 A 的规定。 本部分由湖
    南省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
    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湖南省食品质
    量监督检测所、湖南唐人神肉制品有
    限公司、湖南临武舜华鸭业发 展有限
    责任公司、常德市武陵区童胖子酱板
    鸭厂。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代明、
    张建辉、苏华章、彭建华、贺钢。 本
    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为: ——
    DB43/160-2002,DB43/160-2004 及
    2006 年第一号修改单。
    DB43/ 160.2-2009
    湘昧熟食
    1 范围
    畜禽熟食
    D043/160 的本部分规定了湘味畜
    禽熟食的要求、试验方法、标识、包
    装、运输和储存。 本部分适用于湘味
    畜禽熟食的生产、检验、销售、教学
    和科研。但不适用干制熟肉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
    过 DB43/160 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
    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
    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部
    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
    的各 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
    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317.1 白砂糖 GB 2707 鲜(冻)畜肉卫
    生标准 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
    准 GB 2717 酱油卫生标准 GB 2719
    食醋卫生标准 GB 2720 味精卫生标
    准 GB 2721 食用盐卫生标准 GB
    2726 熟肉制品卫生标准 GB
    2760-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4789.17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
    验肉与肉制品检验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27 食品中苯并(α)芘的
    测定 GB/T 5009.33 食品中亚硝酸
    盐的测定 GB/T 5009.37 食用植物
    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44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
    方法 GB/T 9695.1 肉与肉制品淀粉
    含量测定 GB;I"9695.19 肉与肉制
    品取样方法 GB/T 9959.1 带皮鲜、
    冻片猪肉 GB/T 9959 2 无皮鲜、冻
    片猪肉 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
    测定 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
    测定 GB/T 15691 香辛料通用技术
    条件 GB/T 6869 鲜、冻禽产品 GB
    /T l7238 鲜、冻分割牛肉 GB/T
    17239 鲜、冻兔肉
    DB43/ 160.2-2009 GB/T 17756
    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 GB/T 17757
    高级烹调油通用技术条件 GB 19303
    熟肉制品企业生产卫生规范 GB/T
    19480 肉与肉制品术语 GB/T
    22210 肉与肉制品感官评定规范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
    规则 SB/T 10278 中式香肠 SB/T
    10279 熏煮香肠 DB 43/116 湘味腊
    肉 DB43/160 1—2009 湘味熟食 总
    则 DB43/230 盐渍辣椒 DB43/T
    267 干辣椒 DB43/T 421 1 湘菜基
    本术语、分类与命名第 1 部分:湘菜
    基本术语 DB43/T 421 2 湘菜基本
    术语、分类与命名第 2 部分:湘菜分
    类与命名 3 术语、定义与分类 术
    语、 GB/T19480、 DB43/
    160.1、 DB/T 421.1 和 DB43/T
    421 2 确立的术语、 定义和分类适用
    于 DB43/160 的本部分。 4 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 1 畜禽肉 畜、禽类应
    符合检疫要求,不得使用病死、毒死
    或死园不明的畜禽肉,不得使用种猪
    肉,不得使用 腐败变质的畜禽肉。猪
    肉应符合 GBfl'99591、GB/T 9959
    2 要求。牛肉应符合 CBfl'17238 的要
    求。兔肉 应符合 GB/T 17239 的要
    求。羊肉应符合 GB 2707 的要求。
    香肠应符合 SB/T 10278 和 SB/T
    10279 的 要求。 腊肉应符合 DB43
    /116 的要求。鸡肉、鸭肉、鹅肉等
    禽肉应符合 GBl6869 要求。 41 2 干
    辣椒 应符合 DB43/T 267 的要求。
    41 3 白砂糖 应符合 GB 317 1 的要
    求。 41 4 味精 应符合 GB 2720 的要
    求, 41 5 食盐 应符合 GB 2721 的要
    求。 41 6 酱油 应符合 GB 2717 的要
    求。 41 7 食醋 应符合 GB 2719 的戛
    求。 41 8 香辛料 应符合 GB/T
    15691 的要求。 41 9 食用植物油 应
    符合 GB 2716 或 GB l7756 或 GB
    l7757 要求。
    DB43/ 160.2-2009 4.1.10 剁 辣 椒
    应符合 DB 43/30 的要求。 4.2 感官
    要求 感官指标应符台表 1 的规定。
    项目 色泽 组织与形态 要求 酱卤类 呈
    酱黄色或酱褐色 蒸炒娄 呈金黄色或
    红棕色 熏烤娄 发酵类 呈腊黄也或黄
    褐或黄 里坛子肉应有的红褐 红色 色
    及辛香料色泽 油炸类 呈红褐色 表皮
    较酥软 具有各品种应有的油 炸香气
    和滋昧.有回 味,咸淡适中.香辣
    协调无焦糊味或咭败 等异味。
    肌肉组织紧密,条块周 肌肉组织致
    密,条块周 肌肉切面紧密, 脂肪结
    肌肉紧密.条块整 正或个体周正 正
    或个体周正 实,条块整齐
    具有各品种应有的酱 具有各品种应有
    的香 具有各品种应有的熏 具有醇厚
    的坛子腌 卤香气和滋味.有回 气和
    滋味.有回昧,成 烤香气和滋味,有
    回 制香气和滋味,有 香气与滋味
    味,咸淡适巾,香辣协 淡适巾,香棘
    协调.无 昧,咸淡适中香辣协 同
    味.稍成.香辣 调.无异味。 焦糊
    眯或异味。 调.无焦糊味或异味。协
    调,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
    杂质
    4.3 理化要求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
    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食盐 (以 Nacl 计),g/100g 总

    a a
    酱卤类 ≤ ≤ ≤ ≤ ≤ 7 2.0 /
    蒸炒类 8
    熏烤类 8
    发酵类 10 2.0~4.0
    油炸类 7 2.0 0.5
    (以乳酸计),g/100g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淀粉,% 亚硝
    酸盐(以 NaN02 计),mg/kg 苯并(α)
    芘,ug/kg 铅(Pb),mg/kg 无机砷(以
    As 计),mg/kg 镉(cd)、,mg/kg 总
    汞(Hg),mg/kg
    0.5
    0.5
    0.5
    10(指粉肠制品和肉丸) 30
    ≤ 5(限于熏烤和熏肉制品) ≤ ≤ ≤ ≤
    0.5 0.05 0.1 0.05
    a 指不包含肥肉和骨胳的水分、食
    盐、总酸。 注:硬包装罐头食品的理
    化指标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
    准要求或制定企业标准并对带汤汁罐
    头规定沥出物的含量。
    4.4 微生物要求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
    GB 2726 的规定,详见表 3 表 3 微
    生 物 指 标
    项 菌落总数,cfu/g 目 指 标
    6
    烧烤肉、肴肉、肉灌肠 ≤ 酱卤肉 ≤
    ≤1×10
    大肠杆菌群,MPN/100g
    肉灌肠 烧烤肉、其他熟肉制品 ≤ 肴
    肉、酱卤肉 ≤
    ≤1×10
    4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君、金色
    葡萄球菌 注:硬罐头食品微生物指标
    符合商业无菌要求
    不得检出
    DB43/ 160.2-2009 4.5 加工卫生要
    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应符台 GB
    19303 的规定。 4.6 食品添加剂要求
    4.6.1 食品添加剂的雷竞技百科 应符合相应
    产品的要求。 4.6.2 4.6.2 食品添加
    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2007(熟
    肉制品 J 的要求。 5 试验方法 5.1 检
    验批次 以同一原料、同一加丁方法、
    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检验批次。
    5.2 抽样方法 按 DB43/160.1—
    2009 第 5 章的规定执行。 5.3 感官
    检验 按 GB/T2210 的要求进行感官
    评定 e 5.4 理化检验 理化检验取样按
    GB/T 9695.19 的规定执行。 5.4.1
    过氧化值 对有肥肉的产品, 取肥肉
    炸油; 对无肥肉自 5 油炸类产品,
    除去可见辅料. 用乙醚浸提液加无水
    Na2SO; 脱水过滤,在水浴上挥干
    乙醚的油样。再按 GBff 5009 37 的
    规定执行, 5.4.2 食盐 取瘦肉按
    GBIT 12457 的规定执行。 5.4.3 总
    酸 取瘦肉按 GB/T 12456 的规定执
    行。 5.4.4 淀粉 按 GB/T 9695.1 的
    规定执行。 5.4.5 亚硝酸盐 按 GB/T
    5009.33 的规定执行。 苯并( 5.4.6
    苯并(α)芘 按 GB/T 5009.27 的规定
    执行。 5.4.7 铅 按 GB/T 5009.12
    的规定执行。 5.4.8 无机砷 按 GB/T
    "5009.11 的规定执行。 5.4.9 镉 按
    GB/T 5009.15 的规定执行。 5.4.10
    总汞 按 GB/T 5009.17 的规定执行。
    5.5 微生物检验 按 GB/T 4789.17 的
    规定执行 标识、包装、 6 标识、包
    装、运输与贮存 按 DB43/160.1—
    2009 的第 6 章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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